来源:中国海峡人才网
关于2017年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4-26
各代理单位、代理人员:
经研究,拟于2017年下半年召开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范围
凡人事档案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的,在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科学研究、安全生产和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 [2004]]145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
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或非全日制中专毕业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
1、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3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取得中专学历,受单位聘任从事技术员职务工作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取得大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4年以上;取得中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受单位聘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6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三)申报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3、大专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4、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未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本科学历,未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大专学历,未考核确认技术员和助理工程师,从事工程技术岗位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已获得技术员但未考核确认助理工程师,从获得技术员时间起算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
5、根据闽建人【2013】40号文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条件但已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者,可按符合学历条件申报评审土建专业工程师。对获得1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三、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
1、《2017年申报 专业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电子文档(见附件1),要求将该电子文档拷贝到U盘,与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2、《申报中、初级职务任资格评审材料清单》原件一份(见附件2),要求将评审材料按清单顺序排列整理,并将清单贴到档案袋封面上。
3、《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一式二十五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每份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手写无效。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不能复印,并用胶水在左侧粘 贴成册,不得用订书钉装订,以便归档管理。
5、任现职以来《福建省工程经济专业人员年度考核表》每年度1份,(根据申报条件所规定的任 职年限提供所需年度考核表)。
6、代表作(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3000字左右),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不要求发表。
代表作要求:任现职以来由个人独立撰写,内容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并结合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论点正确、立意新颖、论据充实、逻辑严密、文字简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 若提供已发表的论文作为代表作应提供原件,并用A4纸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如有多篇论文提交评审,应注明最能代表本人学识水平的一篇作为代表作。
7、个人业务自传1篇(1500字左右)1份,用A4纸打印。要求重点说明本人学历、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及业务成果,以及工作心得体会等。
8、任现职期间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福建省《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申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要求2016、2017年每个年度累计不少于90学时。
人事档案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代理人员可通过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在市场各设区分部或本人直接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四楼服务大厅办理《继续教育学习卡》参加网上培训,完成规定学时后到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四楼继续教育认证窗口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继续教育培训、办证部门:福建省人才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7383082、87383074。
9、六种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通过学信网认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其中中专学历以及2002年以前(不包含2002年)的学历认证需到福建省人才资信认证中心办理。办理地点:福建人才大厦4楼;联系电话:87383071、87383146 。
凡在职参加学习取得学历,需提供前置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简明表、花名册学历栏目中按毕业时间顺序从低到高学历依次注明);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考核确认初级职称可不提供);
(4)任现职以来的聘约合同或聘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申报条件所规定的任职年限提供所对应的合同);
(5)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工程师需提供两项以上,申报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至少提供一项(复印件需加盖工程所在单位公章);
(6)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方面的奖状证书、证明、执(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评审人员的《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一页中的“基层单位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符合××专业X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申报人员应根据所学专业及从事专业岗位确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具体申报专业名称可参考《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参考)》(见附件3)。
3、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破格申报工程师的,需符合《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的破格条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哪一条款,并提供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相应材料。
4、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未补充新业绩的不予受理。
5、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查实,二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骗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二年内不准申报。
6、有关职称评审表格可登陆中国海峡人才网-公共服务-职称评审专栏浏览、下载。
五、任职年限规定
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统一算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六、报送材料时间
1、报送工程系列(土建类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6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冬令时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送工程系列除土建类专业以外其他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至6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3、请各单位和专技人员认真做好准备,及时报送,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七、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闽价[2008]费字361号文件精神执行,评审费初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65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颖、陈秀、赵利菊
联系电话:87383157、87383051、 87383013、87383129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4层
附件:
1、《2017年申报X专业X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
2、《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清单》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4月25日
注:部分申报材料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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