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区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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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综合自:十堰政府网、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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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小升初和中考时间越来越近
面临升学的中小学生家长们
最关心的莫过于学区的划分
昨天下午
十堰市教育局公布了
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招生方案
十堰城区入学政策解读
“片内生”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请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手续到片区内学校入学: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不含郧阳区);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
(3)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户口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不具有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不含郧阳区);
4、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从2018年秋季起,不再指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由三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本入学政策由十堰市教育局、茅箭区教育局、张湾区教育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负责解释。
各辖区招生范围及要求
张湾区
辖区小学划片范围
1.东风第一小学
车城路以西、车城西路以南、东岳路派出所(配套处立交桥车城路与厂区铁路交汇处)以北、东风公司厂区铁路以东;阳光蓝山郡小区、和昌豪景湾小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配套处立交桥以北车城路两侧,东岳路(东岳路30号)以西张湾区辖区两侧,大岭路口以西公园路两侧(61厂家属区除外)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幸福里、友谊新村、二五厂小区、财苑小区内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大岭路口红绿灯交叉口以西,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东,车城西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如图黄线区域内)
2.东风20小学
家和苑小区1号、5号、9号楼;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家属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西,市四中路口以东,车城西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如图黄线区域内)
3、东风21小学
红镜路与镜潭路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西,21厂大门(镜潭路46号)以东,镜潭路两侧(含牛场村1、2组、牛场新村)。(如图红线区域内)
4.东风22小学
22厂家属区、42厂家属区、银河山庄、银河小区、永美星城小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六堰百二河(锦绣华庭)以西,公园路33号(人民公园门口红绿灯交叉口)以东,公园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二汽党校(姚沟巷)以东,广东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如图黄线区域内)
5.东风23小学
张湾区劳动就业局以东(含军店巷),二三厂大门口吕沟桥以西(含吕沟巷),车城西路两侧;铸邦红果林小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6.东风24小学
市四中路口以西,红卫铁路桥以东,车城西路两侧居民子女,车城西路与四川路交叉口至二四小学大门口,铁路线以北四川路两侧居民子女。(如图红线区域内)
7.东风40学校(小学部)
贵州路两侧;镜潭路与红镜路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东(含蝶翠豪庭、镜潭春晓家属区)镜潭路两侧;南华路路口(湖南路23号)以西,湖南路两侧;南化路西侧;车身厂二区家属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8.东风41学校(小学部)
云南路两侧;南岳路南侧张湾区辖区;南岳路以南,东风体育馆以北车城路两侧。(如图红线区域内)
9.东风43小学
中岳路以南,南岳路以北,东风公司厂区铁路以东,张湾区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湖南路以南,南岳路与车城路交叉口以北,东风公司厂区铁路以西,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如图黄线区域内)
10.东风48小学
花果路48厂铁路桥以东、市畜牧场以西,新疆路48厂小区以北;彩虹路以南、风神路两侧。(如图红线区域内)
11.东风49小学
49厂、59厂小区(含)以南新疆路两侧;蔡家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12.东风61小学
大岭路(南起大岭路口,北至大岭路与凯旋大道立交桥铁路交汇处)以东,田沟巷口(东风高中)以西,广东路两侧(含东风阳光城、博雅苑)。(如图红线区域内)
姚沟巷以东,公园路33号(人民公园门口红绿灯交叉口)以西,广东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以东,人民公园红绿灯交叉口(公园路33号)以西,公园路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如图黄线区域内)
13.东风6264学校(小学部)
宁夏路(48厂区铁路)以西,福兰铁路以北,放马坪以东区域,含花园村。(如图红线区域内)
14.广东路小学
朝阳北路(二二厂桥头至银河山庄段)至银河北路(金阳小区经花好月圆小区至发展大道段)以西,田沟巷以东区域(含茅箭区赵家沟);田沟巷路口以东,广东路与孝感路交叉口以西,广东路两侧。(如图红线区域内)
15.东风小学
东风社区(含东风双星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子女),八堰路两侧、金狮路两侧、九堰路两侧、河南路北侧区域。(如图红线区域内)
16.张湾区实验小学
张湾公园红绿灯以东,六堰转盘西,公园路两侧(建设小区以百步梯为界)及张湾河南侧区域;蓬布厂桥以南,六堰转盘以北,汉江路两侧;清潭路以西,银河北路以东(含花好月圆小区),发展大道以南区域;黄石路两侧(张湾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17.张湾区阳光小学
郧阳中学转盘以北,经熊家湾立交桥,至十堰市戒毒所以南,北京北路两侧(不含东正国际小区);腾龙国际小区以东,经十堰大道与发展大道交叉口,至九洲龙城小区以西,发展大道两侧;十堰大道两侧;熊家湾村、胡家村、马家沟村。(如图红线区域内)
18.汉江路中心小学
十堰市戒毒所以北至夏家店转盘,北京北路两侧;腾龙国际小区以西,清潭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以东,发展大道两侧;汉江中路与河南路交叉口以南,经夏家店转盘至篷布厂桥头,汉江中路两侧(含清潭路东侧、河南路南侧及、清潭沟、刘家沟)。(如图红线区域内)
19.浙江路小学
浙江路M天下以东(不含M天下小区)浙江路两侧;京东路两侧居民子女(不含京华园小区和百强世纪城小区);九洲龙城小区以东,张湾辖区发展大道两侧;七里垭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20.张湾中心小学
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至配套处立交桥之间公园路、车城路两侧;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至张湾河大岭路桥头的大岭路西侧,张湾河南侧区域;东岳路30号以西,东岳路两侧;车城西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口以东,车城西路两侧;湖南路与南化路交叉口(湖南路加油站)以东,配套处立交桥以西,湖南路北侧,中岳路立交桥以东,青岛啤酒城以西,中岳路北侧,南化路东侧区域;幸福里小区、友谊新村小区、二五厂小区、财苑小区等。(如图红线区域内)
21.谢家小学
张湾河大岭路桥头以北,至凯旋大道与大岭路交叉口以南,张湾河北侧、大岭路西侧区域;凯旋大道与大岭路交叉口以北,大岭路两侧;阳光蓝山郡北端,经凯旋大道刘家湾遂道,至凯旋大道与郧阳路交叉口以南,凯旋大道两侧;刘家湾村、高家湾社区、工艺新村社区、谢家村大沟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22.红明小学
张湾河大岭路桥头以北,至凯旋大道与大岭路交叉口以南,张湾河北侧、大岭路西侧区域;凯旋大道与大岭路交叉口以北,大岭路两侧;阳光蓝山郡北端,经凯旋大道刘家湾遂道,至凯旋大道与郧阳路交叉口以南,凯旋大道两侧;刘家湾村、高家湾社区、工艺新村社区、谢家村大沟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23.车城西路中心小学
车城西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口以西,十堰市四中路口以东(不含家和苑小区1号、5号、9号楼)车城西路两侧居民子女;车城西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口至国瑞蓝山郡小区(含),凯旋大道西侧。(如图红线区域内)
24.红卫小学
车城西路红卫铁路桥以西,吕沟桥以东(不含铸邦红果林小区),车城西路两侧;二一厂大门口(含宜家天城小区)以西,镜潭路两侧;建设大道两侧;兴丽城小区、动力新村社区、红卫何家沟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25.炉子小学
二四小学门口至发展大道,四川路两侧;二四厂大门口以北大炉子沟区域;大坪小区、彤阳雅苑小区、汽车学院之间区域;炉子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26.叶湾小学
曾家村、石桥村、花果街办小岭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27.花果中心小学
轧钢厂郭家湾加油站以东,三公司二处以西,花果路两侧;安沟村、陈家村、大路村、丁家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28.上河小学
畜牧场以西,花果铁路桥以东,花果路及方山路两侧;东风花果医院以北,新疆路两侧;彩虹路以南,风神路两侧;大路村、丁家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29.荣华希望小学
张湾区劳动就业局以西,畜牧场以东,方山路两侧;岔河村、二堰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30.西城开发区中心小学
西城开发区辖区,柏林镇小堰村、鲍花村辖区。
31.柏林镇中心小学
柏林镇辖区;凤凰山林场、黄龙林场秦家坪村、柏林镇叶家湾移民新村、黄龙镇斤坪村(部分)辖区。
32.黄龙镇中心小学
黄龙镇辖区(李家湾小学招生范围除外)。
33.西沟乡中心小学
西沟乡辖区。寄宿制学校。
34.方滩乡中心小学
方滩乡辖区。寄宿制学校。
35.李家湾小学
黄龙镇李家湾村、双丰村、斤坪村(部分)辖区。寄宿制学校。
36.土门小学
八亩地村、李家院村1、2、3组、龙潭湾村、水堤沟村辖区。
37.茅坪小学
茅坪村、柳家河村、凤凰沟村、梁家沟村辖区。
38.舒家小学
黄龙镇舒家村辖区。
辖区中学划片范围
1.四零学校(中学部)
贵州路两侧;镜潭路与红镜路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东(含蝶翠豪庭、镜潭春晓家属区)镜潭路两侧;南华路路口(湖南路23号)以西,湖南路两侧;南化路西侧;车身厂二区家属区。(划片图同小学部)
2.四一学校(中学部)
云南路两侧;南岳路以南,东风体育馆以北车城路两侧。(划片图同小学部)
3.6264学校(中学部)
宁夏路(48厂区铁路)以西,福兰铁路以北,放马坪以东,含花园村。(划片图同小学部)
4.东风三中
花果路48厂铁路桥以东,经四九路口红绿灯,至方山路市畜牧场以西,花果路、方山路两侧;新疆路两侧(含49厂、59厂小区);蔡家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5.东风四中
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西,红卫张湾区劳动就业局以东,车城西路两侧;镜潭路与红镜路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西,镜潭路两侧;红卫何家沟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6.东风五中
东岳路(东岳路30号以西)张湾区辖区两侧;大岭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以南,南岳路与车城路交叉口以北,公园路、车城路两侧;张湾青年广场红绿灯以西,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东,车城西路两侧;二五厂小区,友谊新村小区、阳光蓝山郡小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7.东风七中
大岭路(南起大岭路口,北至大岭路与凯旋大道立交桥铁路交汇处)至凯旋大道(南起大岭路与凯旋大道立交桥铁路交汇处,北至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东,发展大道(东起银河北路与发展大道交叉口,西至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南,银河北路(北起发展大道,南至银河北路与孝感路交叉口)至孝感路(北起银河北路与孝感路交叉口,南至孝感路神定河桥)以西,;大岭路口至公园路42号(公园侧门路口)公园路南侧区域。(如图红线区域内)
8.十堰市第十六中学
东风小学、土门小学、茅坪小学招生范围;郧阳路(全段)两侧;凯旋大道隧道以北区域。寄宿制学校。(如图红线区域内)
9.张湾区实验中学
汉江路中心小学、阳光小学(不含阳光栖谷小区)、区实验小学(六堰人商百二河以北汉江街办辖区)、浙江路小学招生范围;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北,凯旋大道隧道以南,凯旋大道两侧。寄宿制学校。(如图红线区域内)
10.十堰市第十三中学
大岭路口以南,张湾青年广场红绿灯十字交叉口以北,公园路两侧;张湾青年广场红绿灯十字交叉口以南,东汽体育馆以北,车城路两侧;南岳路、中岳路、东岳路两侧(张湾辖区);河南路路口以东,配套处立交桥以西,湖南路两侧;河南路西侧;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东,张湾青年广场红绿灯十字交叉口以西,车城西路两侧;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北,阳光蓝山郡小区北端以南,凯旋大道东侧;大岭路口以北,大岭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处以南,大岭路西侧;大岭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处以北,大岭路两侧;大岭路与凯旋大道交叉处以北,发展大道与凯旋大道交叉处立交桥以南,凯旋大道西侧。(如图红线区域内)
11.十堰市第四中学
凯旋大道与车城西路交叉口以西,建设大道以东,车城西路两侧;炉子小学、叶湾小学招生范围;牛场村辖区。(如图红线区域内)
12.十堰市第十八中学
花果中心小学、上河小学、荣华希望小学、西城开发区中心小学、西沟乡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柏林镇阳南沟桥以东(不含阳南沟)柏林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寄宿制学校。
13.十堰市第九中学
黄龙镇中心小学、李家湾小学、舒家小学、方滩乡中心小学招生范围;柏林镇政府以西柏林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寄宿制学校。
辖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划片
1.慧海学校
面向全市招生。
2.阳光书院
面向全市招生。
3.龙泉黄冈学校
面向全市招生。
“片内生”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请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手续到片区内学校入学: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不含郧阳区);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
(3)学生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
(4)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户口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在十堰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2、父母在十堰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由所在片区学校审核并安排入学,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茅箭区
辖区划片招生范围
(一)小学
1、市实验小学
学校东边:六堰山(不含原人事局家属楼)→老虎沟(含东山小区)。
学校西边:武当国际园→建设巷以路为界(含铁匠湾巷5号1、2、3栋楼房)。
学校南边:,以路为界。
学校北边:以万豪国际大酒店(原商贸大厦)→原人民商场→工人文化宫为界。
2、市五堰小学
学校东边:以五堰北街和五堰南街为界(含堰丰商厦南侧至东山学府)。
学校西边:以朝阳路武当国际园为界(不含武当国际园)。
学校南边:东岳路北侧的东岳山庄→柳林沟口(柳林沟口以门牌号是“人民路”的为准)。
学校北边:以邮电街为界(街以南)。
3、市人民小学
人民路东边:柳林沟口(以门牌号是“人民路”的为准)→人民中路34号(原天人宾馆,含天人宾馆)。
人民路西边:新华书店至城区供电公司(不含城区供电公司)。
朝阳路西边:东岳路立交桥转盘→朝阳路89号(原十堰师范)。
东岳路南边:龙马大酒店→世纪花园(含世纪花园小区)。
4、市柳林小学
柳林沟:柳林沟口→天津路千龙翡翠苑小区(含千龙翡翠苑小区、M天下小区)。
江苏路:东正国际小区。
北京路西北边:奥林花园小区→京华园小区→百强世纪城→临峰阁(含临峰阁)。
北京路东北边:郧阳中学家属区→蓝盾花园。
5、重庆路小学
北京路蓝盾花园至市血站路以东及其两侧;重庆路(含襄阳路)两侧;林荫大道二号线至冠城美立方(含冠城美立方);天津路千龙翡翠苑小区至大洋五洲两侧。
6、东风分局44小学
三堰桥以南人民路(水云间、金桂庭院、湖医及太和花园居民子女可上东风44小学)两侧东风公司职工子女;中岳路立交桥以南至朝阳南路转盘处两侧(唐城.中岳汇居民子女愿意到东风44小学可选择在东风44小学就读);车城南路与朝阳南路转盘处的两侧(以百二河为界朝张湾方向)。
7、东风分局51小学
茅箭路、东风大道两侧东风公司子女;以及锦秀南山小区(含未来城)。
8、东风分局52小学
马家河以东、文锦学校以西以及辽宁路两侧的东风公司和三环公司职工子女;东风二中家属区围墙以东、纸坊沟入马家河口以西、武当路以北、马家河以南范围内。
9、东风分局54小学(美盛小学)
上海路两侧。
10、三堰小学
人民中路东:天人宾馆至太和医院;人民中路西:城区供电公司(含城区供电公司)至太和医院处四四厂过河桥为界(原姜湾村学生愿意在三堰小学就读的可在三堰小学就读)。
11、二堰小学
人民路以东:市土产公司至寿康生活广场;人民路以西:太和医院处四四厂过河桥至富康小区22栋(热电厂、工程塑料厂区域居民子女愿意到二堰小学也可就读)。
12、区实验学校小学部
东以市血站为界(含市血站),北以原二堰街办至富康小区22栋,南以车站路、车城南路为界(车站路、车城南路以北,铁路桥以西),西以十堰老街为界(朝阳南路以东,市特校大门口)。
13、火车站小学
南以百二河村,北以车站路,西以百二河为界(车城南路朝火车站方向上湾区域),东以木材公司铁路线为界(含辰泓市场)。
14、武当路小学
武当路南边:万景园(不含辰泓市场)→人民商场顾家岗店(以三环桥红绿灯为界);武当路北边:武铁和谐苑(不含冠城美立方)→三环大桥(以三环桥红绿灯为界,不含重庆路、襄阳路两侧居民子女)。
15、文锦学校小学部
西以三环大桥、茅箭建行支行,北以五二厂技校为界,赛武当管理局小学生转入文锦学校小学部就读。
16、茅箭小学
东城开发区所辖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业职工子女,天津路以千龙翡翠苑小区为界(不含千龙翡翠苑小区)。
17、西坪小学
,十堰东高速路口以西)两侧。
18、其他学校
许家小学、鸳鸯乡中心小学、茅塔乡中心小学、大坪小学和大川学校等维持原招生范围。
(二)中学
1、市二中
学校东北边:汉江路东边的黄石路→大家福公司肉品批发中心(原屠宰场),以路为界(黄石路以南、屠宰场以东),汉江路西边从十堰房地产大厦右侧,汉江南路17号(原六堰供销社门前围墙)→百二河边公交公司家属楼门前铁桥为界(围墙、铁桥以南)。过铁桥沿百二河→张湾河→文化路(原十五中门前),以路为界。
学校西北边:公园路的南边六堰供电所大门口→公园路42号(原市体校)→宜昌路→邮电街→香港街→五堰商场→柳林路→东方明珠,以路为界。
北京路东北边:奥林花园小区→园丁小区→京华园小区→百强世纪城。
北京路西南边:东正国际小区→柳林春晓小区(含柳林春晓小区),市、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政企共建协议规定的生源。
2、市实验中学
朝阳路西边:宜昌路→朝阳中路89号(含金地广场、何家沟)。
香港街:香港街以路以西为界→柳林路→柳林路隧洞→柳林中学→十堰日报社以西。
人民路东边:从邮电街对面的香港街路口→上海路口以西(人民路两边居民子女)。
人民路西边:从邮电街口→福建路口。
学校西南边:以福建路为界(路的东北边)。
学校东北边:以邮电街为界(街以南)。
3、北京路中学
(市实验中学北京路校区)
北京路:南至东方坐标城,北至和昌国际,东至天津路→林荫大道;
上海路:西至上海路金座,东至重庆路→林荫大道;
柳林路:北京路立交桥→柳林路隧洞口→原柳林中学→十堰日报社大门以东。
4、东风分局51中学
茅箭路、东风大道两侧,锦秀南山小区(含未来城)以及学校周边。
5、东风分局第二中学
马家河以东、文锦学校以西及辽宁路两侧东风公司和三环公司职工子女,辽宁路两侧。
6、东风分局第九中学
朝阳路以西,朝阳中路89号以南至东风体育馆;
朝阳路以东至人民路以西,福建路以南至二堰桥以北;
人民路以东,人民路与上海路交汇处以东至旭日新村以北(含东风公司职工子女)。
7、区实验学校初中部
北以东风公司电力处旭日新村家属区道路、二堰小学门前大桥以南为界;西以朝阳路以东为界;南边以车城南路至东汽体育馆以南为界;东以北京路十堰市血站(不含东方坐标城)至木材公司铁路为界(含冠城美立方)。
8、茅箭中学
西以木材公司铁路线,东以辽宁路至纸坊沟为界,天津路以千龙翡翠苑小区为界(不含千龙翡翠苑小区)。
9、文锦学校初中部
西以长春路至纸坊沟为界。
10、大川学校
大川镇辖区内。
(三)茅箭辖区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茅箭辖区四所民办学校,十堰市外国语学校、东山苑寄宿制学校、东风国际学校和京中实验学校面对全市招生。
“片内生”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请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手续到片区内学校入学: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不含郧阳区);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
(3)学生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
(4)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户口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在十堰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2、父母在十堰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由所在片区学校审核并安排入学,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十堰市经济开发区
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中学招生范围
1.十堰市第五中学
招收开发区区属4所小学毕业学生及辖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青少年。
2.东风50学校
招收片内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
3.东风铁路学校
招收片内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
(二)小学招生范围
1.区实验小学
东以茅塔河为界;西以南山路以东至渝安路、台湾路为界;南以中观社区至余家湾为界;北以田湖小区为界。含马路村一组、二组、铁二处小区、东城国际小区、翱达公馆小区、田湖小区、四方聚小区、荣港小区以及中观社区大部和南山路以东部分。
2.区白浪小学
东以小河村、方块村边界为界;南以大坪河至郑家湾桥为界;北以许白路(湖北世纪中远工业园至东风小康工业园至温州工业园之间许白路段东线地界)为界。含方块村三、四组和六、七、八组(原七星村)和小河村全部以及白浪村七、八、九、十、十一、十二组。
3.区马路小学
东以海口路至龙门二路(五0厂废沙坝)以西为界;西以50厂茅塔河桥为界;南以白浪中路为界;北以50厂茅塔河桥至海口路桥为界。含汽配城、马路村八、九、十、十一、十二组和天盾小区(双桥处)、祥安小区,包括光明社区及马路社区部分。
4.区龙门小学
东以台湾路东为界;西以50厂三大门区五〇厂游泳池处至台湾路以东为界;北以东风小康工业园至温州工业园之间许白路段南线为界;南以茅塔河为界。含马路村三、四、十三组和方块村一、二、四、五组以及白浪村一、二、三、四、五、六组,柯家安置小区、方块安置小区、白浪村安置小区及马路村十三组安置小区。
5.东风50学校
招收片内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具体范围是东以茅塔河至50厂三大门为界;西以50厂铁路桥以东为界;南以黄宝山为界;北以柯家垭村为界。含柯家垭村一、二、三、四、五、六、七组和马路村十四组及三公司、二机电部分,东方国际小区、怡心小区和天盾50小区。
6.东风铁路学校
招收片内东风公司子女及传统招生对象。具体范围是东以南山路以西为界;西以茅塔河为界;南以南山为界;北以白浪中路为界。含吉安小区、南山小区(南山路以西部分,即马路村五、六、七组)和三公司、二机电及柯家垭村一组部分。
“片内生”认定办法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认定为“片内生”,请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手续到片区内学校入学:
(1)具有十堰市城区户籍(不含郧阳区);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因特殊原因无房产证,但学生法定监护人固定住所坐落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办理入学手续;
(3)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居住证,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含购房合同),并合法居住一年以上的,户口暂时未迁入居住地的,由学校组织人员调查核实后视同“片内生”就近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在十堰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持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
2.父母在十堰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一年以上),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
3.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从2018年秋季起,十堰市教育局取消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由区文教卫局根据辖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开发区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父母用工合同或务工证明材料到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十堰市教育局咨询电话:8489523
茅箭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118117
张湾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523479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局咨询电话:8319892